差不多整整50年之后,罗伊判例被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推翻,所谓(联邦)宪法上的堕胎权也宣告终结——至少暂时。左派(民主党及其拥趸)怒火中烧,甚至上街抗议,右派(共和党及其粉丝)拍手称快,纷纷奔走相告。不论一个人是否赞同,都注定了这是一个里程碑式的裁决,也是一个里程碑式的大事件,很可能对美国未来若干年的社会政治生活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根据该判决的多数意见,无论是根据联邦宪法,还是考诸美国的传统和历史,根本就没有“堕胎权”这样的权利,罗伊判例不过是牵强附会、错误释宪的结果。在一个权利通货膨胀严重的时代,这样的说法无疑会触犯众怒。但是,如果细究“权利”之本义,不能不说,今天很多所谓的“权利”,不过是一些人们渴望得到的“福利”、“好处”或者“优待”,甚至根本就是一种欲望,诸如什么“休息权”、“健康权”、“获得物质帮助权”之类。有人说,堕胎之所以应当成为一种“权利”,是因为女性有支配自己身体的自由。姑且承认女性(以及男性)有支配自己身体的自由,也决不意味着这种自由不受限制,决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支配自己的身体。实际上,它必须受制于道德、习俗、宗教等规范,比如,一个人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一丝不挂;一个人不应当为了身体上的愉悦而乱伦——至少这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一个人不应当明码标价出卖自己的身体——至少这会被认为有伤风化;等等。这种受到约束的自由,就是本判决中多数意见所强调的“秩序下的自由”(ordered liberty)。对于保守主义者而言,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概念和观念。那么,女性支配自己身体的自由是否包括结束一个胎儿的生命呢?答案恐怕是否定的,因为这涉及生命权这种不可让渡、不可剥夺的天赋权利——想想《独立宣言》中的那句脍炙人口的名言。对于很多珍视生命权的人(尤其是右派)而言,女性的支配身体自由必须受制于此种权利,否则,生命权便会在一个社会中受到漠视或者藐视,甚至恣意践踏。争论生命何时开始是没有太大意义的,因为这不仅与人们的认识有关,而且可能还与医学或者技术的演变有关。最后,尽管该判决不承认堕胎是一种(宪法上的)权利,但它并没有(在联邦层面)禁止堕胎,而是把对堕胎的规制权交给了各州和人民。这当然也是联邦主义和第十修正案的应有之义。
不少人对这个堕胎案(“多布斯案”)判决中保守派法官诉诸传统和历史的分析方法十分不满,说21世纪的今天怎么能让人们(女性)受制于一个甚至几个世纪之前的传统和历史?其实,如何对待传统和历史,正是进步主义和保守主义的重大区别之一。在保守主义者看来,传统和历史是无数代人经验和智慧的结晶,今天我们的一切努力都不过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因而在原则上,应当尊重那些古老的传统和历史,即使在某些例外情形下需要对传统和历史做出变更或者修正,也应当恪守审慎原则,应当慎之又慎。或者,用柏克的话讲,变更传统也是为了更好地保存传统,而不是为了推倒重来。英国人常说,他们喜欢自己的法律不是因为它好(good),而是因为它老(old)。这是对保守主义尊重传统之态度的最佳阐释。英国人之所以“固步自封”,对其几百年前的判例总是念念不忘,就是因为他们知道,要想保住那些自古以来就有的自由(ancient liberties),就必须尊重过去、尊重历史、尊重先人的智慧,在此基础之上不断积累,积少成多、积沙成塔,使得自由社会的建立得以可能。理解了这一点,就不难理解为何保守派大法官在该案中诉诸传统和历史了,就不难理解为何他们把库克爵士(Sir Edward Coke,常被译为“柯克”或者“科克”)、黑尔爵士(Sir Matthew Hale)以及布莱克斯通爵士(Sir William Blackstone)这几位普通法历史上最伟大的法官搬出来了。
⚖️里根做加州州长的时候是支持堕胎的,并率先通过州立法案,使得加州成为其他地区女性堕胎的首选之地。但当总统后为了争取连任、支持和资金等与福音派势力联合,里根在堕胎问题上态度大变,口径处处与福音派教义一致。他达到了他的目的,获得选举人票479票——这种程度的大胜简直不可想象。
⚖️老布什做国会议员时大力支持计生(对标pro-choice),甚至被同事调侃为“安全套布什(rubberush)”,但为竞选总统,赢得党内支持,布什变成了比里根还强硬的反堕胎派,直言要推翻Roe v Wade。
在这两位男性总统的选择中,女性权益成为了可以被牺牲而换取其他利益的筹码。
⚖️曾因为被认为是坚定的保守派,表态“我坚决反堕胎”而被任命的第一位也是很长时间内唯一的一位最高法院女大法官奥卡纳,拯救了堕胎法案两次:一次是1989年,投出关键一票,拒绝推翻Roe v Wade,最终5:4延续了女性的堕胎权利,第二次,在共和党当政,新法官被任命专门为了推翻堕胎法案这种压力巨大的情况下,联合另外两位保守派大法官,出具了非常长篇幅的判决,提出undue burden的概念,规定医院只能劝说,不能代替妇女决定,如此绕过了对堕胎权的剥夺。
她在其他议题上也许保守,但一次次站出来捍卫了女性的权益。
If you don’t know to whom you can trust your well-being, you may always choose the woman.
气愤,气愤,还是气愤。
一个如此显而易见的道理,却被政客置若罔闻地拿来作为拉选票的手段。明明应该抚慰众生的宗教,却被用作杀人不见血的工具,却又打着最伟光正的名义。令人作呕。
这就是一个号称民主独立,号称美利坚精神的时代倒退。原以为是跟自己无关的一个新闻,原以为不过是远在世界另一端的一个新闻,却看得我气愤无比,愤怒的泪水夺眶而出,恨不得自己也身在现场可以怒吼一二。这样的悲剧,大概全世界的女性都能够对此感同身受。太过于艰难了。
无论你说多少道理,他们都不会听的。无论你摆事实讲道理说了多少这个法条对于女性的伤害,他们也不会听的。因为他们根本不是来讲道理的,只是来拉选票谋利益的。对牛弹琴。
他们无数次说起自己的立场是pro life,仿佛多么的正义和伟大。可难道只有腹中婴儿才是生命,十月怀胎并且要对孩子付出一生的女性的生命就是nothing?那些丑恶的道貌岸然的嘴脸口口声声说着悲天悯人,实在忍不住会想,如果他们的妻女姐妹遭遇不幸遇人不淑,他们也会满口正义地劝说着自己的家人把孩子生下来,无数次地想起自己的悲剧一辈子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吗???
我的泪水全都献给了那位女议员。她不卑不亢,做好了一切准备,穿着运动鞋,插着导尿管,只为了从早到晚不停歇不喝水不去洗手间,为了其他女性努力奋战到最后一刻,无论结果。
什么历史书上学过的三权分立,什么大法官制度,什么法律……说到最后也不过是利益二字。想起一段脱口秀里说,这些人竭尽全力发誓要呵护这些Unborn babies, 如此地珍惜在意这些小生命们……until they are born. 一旦生出来之后,这些人就消失了,仿佛也不再care所谓的生命。哦不,可能等到这些小生命们可以服兵役了,那就是他们下次出现的时候。
多么可笑和荒诞。SHAME, SHAME, SHAME.
堕胎和持枪,是美国两大争议议题,每隔几年都会成为社会话题,引起社会各界震荡。
这部纪录片讲的其实就是197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宣判确定美国堕胎的合法化,判决在生效后的几十年间一直争议不断,尤其是美国保守派人士、反堕胎团体不断上诉、努力推翻此案的过程。随着2022年6月24日美国最高法院作出正式裁决,推翻罗诉韦德案,等于变相宣布各州可以自行决定州内女性能不能堕胎,结束了五十多年来对堕胎的宪法保护。
罗诉韦德案背景
自上世纪六十年代起,美国各州常常发生挑战堕胎法案的事件,但是罗诉韦德案却是第一个出现在最高法院的案件。罗诉韦德案其实是个代理人案件,Roe是一个德州想要堕胎的女性化名,也代表了无数希望享受合法堕胎权利的女性,所以律师借Roe的名义向最高法院发起了集体诉讼。
pro-life vs pro-choice
这场持续的争议其实涉及面非常广,政治、宗教、法律、文化权力相互对抗错综复杂。反对堕胎的pro-life团体宣称自己为“亲生命”群体,多为新教福音派信徒,属于保守派,也与共和党人的分布意外地重合。支持堕胎的pro-choice团体自然是自由派人士,多为支持和捍卫女权人士,政治上常常被划为民主党。这个问题将美国分裂成两个对立的阵营。
是否同意堕胎是一个女性能否控制自己的身体和生育权的问题,这曾是广泛的共识,却自上世界八十年代起成为政治和宗教权力斗争的角斗场。纪录片有这样一段话,“如果你以共和党人的身份管理德州,你可以当选州财务大臣,不是因为你的数学能力,而是通过立法阻止堕胎的能力,这就是这个问题在德州的地位。”
成为真正的政治问题
1980年自里根总统上任以后,堕胎真正成为了政治问题和典型的共和党问题。原因在于福音派新教徒被认为是政治运动的基础,共和党想要激发那些原来不怎么关心政治的福音派选民参与到投票中。获得更多宗教选民的选票——这也许就是这个争议发生的根源之一。共和党政客们很聪明,而里根压倒性的选票优势也证明了他们的胜利。
另外纪录片也花了很多篇幅去描述最高法院大法官中保守派和自由派的变化比例,因为所有人都发现“如果想要改变法律,就必须改变最高法院”。从罗诉韦德案发生时的保守/自由的2/7,到第一位女性大法官奥康纳加入后的4/5,到特朗普上台后任命了三名保守派大法官后的7/2。特朗普太幸运了,在任上获得了认命3名大法官的机会。就算卸任也能在未来几十年内影响美国政治和社会,这样绝佳的机会特朗普不会放弃。所以推翻罗诉韦德案只是时间问题,这件事终于在2022年6月24日成为现实。
在波伏娃的《第二性》中,前两章从生物学的角度探讨了女性生育对其社会地位带来的影响。为了孕育生命,女性变得脆弱,变得易被攻击,变得被动,不得不接受男性所提供的物资和保护。原始时期如此,即便到了今天,在很多家庭中,依然如此。实在让人咋舌的是,今天,美国很多女性竟然连堕胎的权力都被剥夺。
作为女性,不管是否有过生育经验,都能感受到,孕育生命的过程是辛苦却又意义重大的。母亲与孩子之间的纽带带来了一种凝聚力,不论是小家庭,还是大社会,都被这一纽带紧紧联系起来。一个孩子的降生,会给一个家庭带来幸福,给很多人带来希望。但是,一个意外,可能会完全改变一个女性的生活轨迹,也有可能会给这个因意外而降生的孩子带来不幸。不顾及任何情况,完全禁止堕胎,这种违背个人意愿的做法,难道不是一种反人性的行为吗?难道真的要那些想要堕胎的女性走极端,才能真的解脱吗?
我很不理解,为什么要有这么多人要站出来对别人的子宫指指点点。作为女性,作为子宫的所有者,我们当然有权力选择是否要将一个生命带来这个世界。如果这都要经过他人或者政府的许可,那干脆直接把物化女性明明白白的写在法条中。将堕胎放在人性的对立面,这本身就是一种误导。‘Pro-life’应该把重点放在如何更好的保护已经出生的孩子的成长,而不是为了那些尚未出生的胎儿争取利益。如果一个婴儿降生之后,保障一应俱全,为什么会
这种‘pro-life’的做法,完全就是以一副‘你什么都不懂,我要替你做主’的嘴脸来支配女性。令人气愤的是,大部分选择‘pro-life’的人,都是和生育没有什么关系的男性。完美的诠释了‘站着说话不腰疼’这个道理。事情不发生在自己身上,就能永远地站在道德高地鄙视他人。这种道貌岸然居然还能让很多人沾沾自喜,认为自己做出了多么了不得的大事。
努力让自己在思考这件事情的时候保持理性,只是那种受委屈的感觉依然涌上来。本身面对性别的刻板印象,女性就已经夹缝生存,再加上部分女性的意识没有觉醒,更让人对这个大环境感到失望不已。
1. 堕胎权被政治化为党派赢得福音派选票的重要策略。
2. 我不认为诸如autonomy/choice/body integrity等强调政府不干预个人自由的古典自由主义观念具有除了mobilization strategy以外的意义。Pro-Choice可以说国家把控制强加于女性的身体,Pro-Life也可以说他们把女性主义的观念强加于天主教传统。The state需要在这种分裂社会的问题上做出积极的引导——然而美国decentralized and fragmented的政治体制令其不可能。
3. 把决定权下放给州有充分的法理、政治基础(decentralization)。有问题的不是Court Opinion诉诸历史传统,而是:州立法、州议员是否有效地代表了人民?
4. 答案是否定的。对于社会议题需要的是妥协和共识,而不是大多数的暴政。投票是实现民主的程序,但是在一个日益分裂的社会,投票反对了民主的精神。更不用提,the iron law of oligarchy。
5. 美国的政治背叛了民主。民主要求求同存异,要求在不同利益之中寻求平衡、妥协和共识,要求用沟通化解分歧。两党制没有做到这点,反而在利用分歧、扩大分歧作为政治策略谋求执政。
6. 最后,我个人在此堕胎权问题上持模糊态度。这个问题唯一的solution就是互相妥协。
减少堕胎的源头在于普及保护性的性行为,而一昧争议堕胎法案的设立,说明政府真正关心的不是堕胎对人们造成的影响,他们关心的是站在哪一面会给其带来政治上的便利。其中蕴含着复杂的宗教推动和社会操控,早就超出了这个问题本身的含义。
观念之争、权利博弈,必然会进入权力角力的层次,即政治场域。女性不该总是期望自己的权利有谁出面来“代言”,而该力争进入权力机构,坐上有拍板权的席位,以更高的比例占领公共言论频道,为自身的权利发声。不要轻视政治阵地,否则看看吧,最高法离去了一位金斯伯格,女性的权利状况倒退五十年。权力的拉锯就是这样此消彼长、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无需再讳言“女权主义谈的不仅仅是权利,同时也是权力”,不要一谈权力就忸怩。
女性有权利为自己做决定,这是基本的人权。可别拿政治的幌子了,说一些自己新编的词汇,从各个角度试图推翻女性的基本人权?那些垃圾真的太扯了。子宫是女性的,用子宫做什么,要不要这么做,都是女性的权利。感谢那些医生,感谢为此发声的所有人,感谢女性们的坚持。
2022.6.25,金斯伯格去世两年后,罗诉韦德法案被正式推翻,前所未有的至暗时刻。堕胎成为选举的筹码,宗教成为政客的工具,女性基本权益成为献祭品,看着一群没有子宫的白男在台上侃侃而谈堕胎和生命,令人发笑。
这是关系到平等,人权,最终却变成政治的工具。也许这种割裂只有当男人也长子宫,才会摆脱现在的泥沼。但生命权一定永远是人类争斗的核心。。
日本这边翻译成『彼女の権利、彼らの決断(他决定她的权利)』,还有什么好说的呢,这就是答案了。
即使是在一个号称民主的国家,女性寻求选择自由的过程依然是如此的艰难,似乎只要是关乎到了宗教和政治,任何异议都不再具有人性,看着那些反对堕胎的组织和政客的嘴脸,真的是不寒而栗。
“罗诉韦德案”的推翻是今日的美国之耻。美国或曰世界正在重回保守主义的时代。女性平权之艰难,即便到二十一世纪仍然如此,在这个依然是父权制主导的社会里,女性主义运动就像一场反抗男性独裁的革命,而且是一场涉及政治、宗教、性别、生育、伦理等的全方面的革命。如果说作为普通人可以做些什么,学习了解并支持Feminism,甚至做一个Feminist。
几次被pro-life派气到看不下去,共和党为选票真够不择手段,不惜给美国开倒车。中间看到1989年Roe案差点被新判例推翻,最高法院第一个也是当时唯一的一个女法官——因为表态坚决反堕胎才被任命的保守派女法官,在最关键的一票上却支持了堕胎权利的延续,让反堕胎势力大失所望。看到这里忽然哽住,但凡还认自己是个女人,彼此之间,纵有对立,却终于不会痛下杀手。所以,如果不知道如何选择,请务必选择女性吧,她会理解,她会懂得,即使她不愿意表现出来。
1969年申诉,1973年就作出最高法院裁定的案子,嗯,拖过整个民主党黄金期(奥巴马政府)一直到民主党和好莱坞无以为继的共和党时期的2018年才做了纪录片进行记录和推广。你们说你们民主党不是在利用女人?哪里来的脸?另外,评论里有一条“是平权,而不应该是女权”的男性ID评语。诸君如果连女人的女字和权利的权字连在一起都看不下去,那诸君如何平等权利?在男人(不包括女字的范围内)平等权利吗?
我是支持堕胎的:1 先天性疾病胎儿出生不会给任何人包括胎儿自己带来一点点的好处 2 经济条件无法支撑胎儿的出生,而且会影响生者的生存 3 女性身体女性做主,任何外在的人和物都没有权利干涉这个权利。 那些反对堕胎的一般是:1 政客用来吸引关注,拉支持 2 宗教分子宣传教义 3 贫困而且被洗脑的平民 为什么没有中产或者富人,因为这个人群根本不用担心诊所被取消,不用担心没有医生。富人的财力能够让其自由的选择生下来,或者寻找机会堕胎。
心情实在轻松不起来。争取女性权益,哪里都是任重而道远。
片名翻译易引起误会,这不是讲罗诉韦德案的,而是展现了各股企图推翻罗诉韦德案的势力,看得人心情很恶劣
好笑的是,反对女性堕胎的领导者都是自大而冠冕堂皇的男性。如果他们也能生孩子,不知道还会不会如此强烈地为了保护生命而反对堕胎呢?
美国保守力量很强大,也展示了美国确实是右派国家,纪录片里展示德州政客指定法律干涉堕胎自由时呈现的是一群老年政客的声撕力吼,而这些政客各种保护生命的冠冕堂皇借口里唯一没有的是女性堕胎者本人的声音,这种就是典型的政治暴政,将自己价值观强加于沉默的少数人,完全不考虑真正怀孕的女性需要承担的风险与痛苦。最为可笑的就是控制女性生育的政客们都是不用承担生育风险的男性,恐怕世界上没有其他更典型的父权暴政可以与这件事相提并论。
想要把一个医学问题搞成政治问题并从中获利,就要懂得如何煽动民众的情绪(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突然想到魔都防疫了)
虚伪的白人男性讲着道貌岸然的漂亮话;极端宗教人士打着尊重生命的旗号伤害提供堕胎服务的医生;政客为了选票只管把堕胎权当做上位的筹码。。。没人认识到这本就是女性权利,也是一个正常人在生命的某个阶段应当被人尊重的权利,富裕的女性可以选择在法案推翻后到合法的国家堕胎,那底层女性或是性暴力受害者呢?他们又将何去何从?有时候很难理解西方世界的一些价值观,或许宗教因素真的占了大半。。。那些人哪里是想保护pro-life,本质上只是一种身份认可罢了,当所谓人权变成政客选举的筹码或是宗教党同伐异的工具的时候,普通人只会受到这种所谓“人权”的践踏,而不是享受着人权带来的自由
围绕着女性堕胎权展开的几十年斗争,剥丝抽茧展现给我们看。反对堕胎与支持堕胎,涉及到宗教、人权、政治等诸多方面。女性寻求选择自由如此艰难。那些反对堕胎的一方,时常让我想起项飙说的: “没有选择的道德是不道德的,强加的道德最不道德,因为把我的道德强加于你,意味着我要对你的人性做一个潜在的彻底否定,你要不接受我的道德,在我眼里你就不是人了。”
事实上并没有详细讲述罗诉韦德案本身,侧重点在于在其基础上展开的反堕胎权益争战。小时候都以为美国特开放吧?看这样的纪录片特别有好处,让你知道,你以为的平权真正是来之不易,甚至根本尚未实现。议会,民间组织,教士,医护人员……这些被采访的人都很有发言权。强烈推荐这部,让人对医学、法律、宗教、人性都会有反思。
从纪录片的角度,影片对pro-life和pro-choice两方观点言论展示出的客观和克制令我敬佩。个人观点角度,我的愤怒悲伤痛苦已经无法抑制,激进言论预警。堕胎这件事上,只有女性具有话语权。我的身体,我的人生,只有我能做主。这一点是应该凌驾于政治立场与宗教信仰之上的。那些举着冠冕堂皇的理由夸夸其谈的男性,与其讨论堕胎的伦理性,不如多花点精力去教教男人们什么叫尊重女性,怎样记得打炮戴套吧。